根据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《国家临床应用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》(国卫办医发〔2018〕1号)、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<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>》(国卫办医政发〔2022〕18号)文件要求,医疗机构应建立手术分级公示制度,将手术分级管理目录纳入本机构院务公开范围,主动向社会公开三、四级手术管理目录,并及时更新。
现将《岳阳市妇幼保健院三、四级手术分级目录(2024修订版)》向院内和社会公示。如有疑问,请致医务部电话 0730—8600502进行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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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阳市妇幼保健院
2024年12月12日